敬老院管理资金缺乏应引起政府重视
发表时间:2009-07-06
敬老院管理资金缺乏应引起政府重视
敬老院作为主要服务农村五保对象的公益性非营利组织,其发展不仅需要建设资金的投入,用于硬件设施的改善,还需要管理资金的投入,用于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发放,两者缺一不可。但审计调查表明,各级政府往往重视建设资金而忽视管理资金的投入,管理资金缺乏产生的后果一是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低,不安心工作,影响了供养服务水平的提高;二是不同程度存在管理经费挤占供养资金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的现象。
目前椒江收养五保对象的敬老院有两类,一类仅仅收养五保对象,资金基本来源于各级政府拨入的供养资金和其他各项补助款,由于没有安排管理资金,机构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均在供养资金和补助款中列支,用于五保老人的资金直接减少,如某街道敬老院2006年至2008年供养资金和其他各项补助款收入156014.25元,其中用于支付管理费用和村土地租费116361.66元,占收入的74.58%,用于五保老人生活支出59773.02元,月人均生活费仅为166元,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另一类同时收养五保对象和自费老人,资金来源除了各级政府补助外,还有向自费老人收取的服务费,由于没有管理资金补助,照顾五保老人发生的管理经费和人员工资必然挤占补助资金或自费老人经费,降低供养老人的生活标准,影响集中供养率的提高。
为此审计建议,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敬老院管理资金缺乏这个问题,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农村敬老院管理和建设暂行规定》的要求,尽早核定敬老院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到位,切实为敬老院今后发展疏通道路。同时,还要开辟筹集敬老院资金的新路子,除了财政上要最大限度的投入资金外,还可以进行社会赞助,每年搞一些社会捐助,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开展一些副业,同时动员社会的力量组织志愿者定期到敬老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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